
关于深圳实施寿险营销员挂牌展业制度的通知
市各保险机构、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:
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寿险营销员展业行为,保护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利益,便于社会公众对保险营销行为进行监督,根据《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》(保监会2006年第3号令)和《关于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、展业证书和培训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保监中介[2006]726号)的要求,我局决定自
一、实施时间和对象
自
二、实施要求
(一)职责分工
新版《展业证》由中国保监会监制,各保险机构负责《展业证》的订购、申报、打印和发放工作。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负责《展业证》的登记注册工作。
(二)新旧展业证的衔接
新版《展业证》由中国保监会监制,于2006年8月开始正式启用。2006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