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9月11日,保监会在官方网站正式公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(修订草案)》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。
修订草案规定,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不动产,同时将扩大保险公司经营范围,允许银行参股保险公司,为综合经营留出发展空间。修订草案同时拓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,将现行保险法规定的买卖政府和金融债券,修改为买卖债券、股票、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。此外,保险公司可以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,以专业化方式运用保险资金。